首页 > 财经 > 财经基础

青岛市如何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青岛市如何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问、如何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答、(一)《住房公积

 

青岛市如何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问、如何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答、(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同时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二)已开通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单位,在线实时办理职工新增开户业务。新增开户职工在本市缴纳过社保,经共享政务信息在线验证后,单位即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版)实时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不符合网上办理的,单位经办人需持所需材料到任一管理处柜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所需材料: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还包含在青就业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提供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可在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
 

本文来自且学网,转载请注明出处: